10月27日,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消息,我省就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方案。方案提出将“归侨、华侨子女、归侨子女”“台湾省籍考生”加分项目设置三年过渡期,过渡期结束后,加分项目和分值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调整。保留“归侨、华侨子女、归侨子女”“台湾省籍考生”加分项目,根据我省实际情况,设置三年过渡期,即2020—2022年高考在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。已取消的加分项目不得恢复;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,分值不得累加。实施方案明确,加分考生资格须实行三级网上公示机制,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、各县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均须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,做到详实、准确、及时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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