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,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,经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,对我县县城城区通行车辆实施限行管理措施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要求,现将限行相关信息公告如下:。解除限行时间另行公告。为方便周边出行,限行措施与京、秦限号规则保持一致。2021年1月1日以后,限行号码与秦皇岛市限行规则同步轮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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