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犯受贿罪被判刑13年 新华社沈阳10月28日电 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(正厅级)受贿一案近日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。法院认定被告人邢凯在任职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为此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700馀万元,已构成受贿罪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200万元。2020年7月15日,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邢 法制 法律 邢凯 受贿罪 2020-10-29 193 阅读